据蚌埠检察:
史隽沈玲
(资料图)
“感谢检察机关的支持,终于让我们圆了‘电梯梦’。”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一栋居民楼的加装电梯正式启用,居住在此楼的62岁业主陈军在高兴之余,不忘对检察机关表达谢意。
加装电梯遭遇烂尾,40万元养老钱面临“打水漂”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花坞南路11号4单元是典型的老旧小区单元楼,业主多为老年人。由于这栋楼的楼梯设计均为露天,一遇到下雨天,老人打滑摔伤的事件时有发生。
陈军和父母已在此居住了二十多年,也常常为上下楼不便而苦恼不已。2021年,当得知杭州市将以财政补贴的形式大力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时,陈军立即和邻居们商量,大家一拍即合,决定马上行动。
2021年11月,陈军等人与浙江益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称“益居公司”)签订了《加梯改造工程合同书》,合同约定加装电梯总价为54.1万元,工期为60个工作日。
后来,陈军等人按约支付了80%的工程款共计43.28万元。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益居公司竟然在完成基坑后停止了施工。经陈军等人多次催促,益居公司虽口头承诺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改造工程,但实际却始终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承诺成了‘空头支票’,工程可能会‘烂尾’,意味着我们拿出来的养老钱可能会‘打水漂’。”这可把陈军和邻居们急坏了。看着空空如也的基坑,他们不知该如何是好。
听说检察机关可以支持特殊群体向法院起诉维权,2022年10月13日,陈军等人向富阳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要求益居公司解除合同、退还工程款并支付违约金。
支持老人依法维权,“电梯梦”不再渺茫
受理申请后,富阳区检察院立即展开调查走访。细致核查后,检察官认为《加梯改造工程合同书》合法有效,陈军等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益居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陈军等人请求确认合同解除,要求益居公司返还工程款、支付违约金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
2022年10月20日,富阳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支持起诉。后经该区法院调解,双方确认解除合同,益居公司退还37万余元。
老人们的养老钱是拿回来了,可基坑已经存在,事情该何去何从?老人们的“电梯梦”还能实现吗?
对检察机关而言,追求的不仅是案结,更是事了、人和。为妥善处理电梯后续加装问题,解决老人们的后顾之忧,富阳区检察院主动对接区加梯办、富春街道、社区,多次参与组织协调会,进行多方沟通,最终促成另外一家公司与陈军等人签订了新的电梯加装合同,并以政府财政补贴进行托底,在兔年春节前夕如约完成了电梯加装工程。
督促开设监管账户,消除惠民工程中的风险隐患
老人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检察机关的工作本可到此结束,但办案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作为政府主推的民生实事项目,益居公司却不加重视,收取的加梯资金也未专款专用。加之公司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多个加梯项目出现“烂尾”,引发多起纠纷,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为保障后续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资金安全,消除隐患,该院会同区加梯办进行多次商讨,最终督促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杭州市富阳区老旧小区住宅加梯电梯项目资金支付指导意见》,在浙江全省范围内首次开设了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资金监管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为惠民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记者了解到,该院还将进一步与区加梯办协商出台协作机制,探索防范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中的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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