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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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并原则通过《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新时代加快推动创新龙江建设的意见》《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
7月31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梁惠玲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新时代加快推动创新龙江建设的意见》《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
会议指出,抓好水污染防治、营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任务,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依法做好水污染防治,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加快建设绿色龙江,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要尽快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做到“长制久清”。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能力,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水污染防治,全面提升依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
会议指出,基本养老服务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中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要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好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要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分层分类做好养老服务。要通过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互助共济等方式,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要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老年优待等制度资源优化整合,让更多老年人共享龙江发展成果。
会议指出,加快推动创新龙江建设,对我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改革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深度融合,推动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各领域、各要素、各层面的全面创新,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要以政策出台为契机,聚焦科技创新、企业创新、产业创新等重点任务,推动创新龙江建设各项举措落实落地,把创新优势转化为推动振兴发展的新动能。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衔接和绩效评估,为推动创新龙江建设提供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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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薛立伟 徐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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