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雷晨 北京报道
助力提振市场信心——中国结算进一步下调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机构人士预计,此措施预计向市场释放300多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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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日前宣布,拟自今年10月起实施差异化调降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安排,将该比例由原计划调降至平均15%左右的基础上进一步下调,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由现行16%降至平均接近13%。
业内人士称,此项措施实施后,有助于鼓励结算参与人及客户尽早完成资金交收,进一步提升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人等市场机构的资金使用效率。
8月4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此次中国结算经过前期充分测算和准备,以更大力度调降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在确保结算系统安全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强化结算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提升市场资金使用效率,助力提振市场信心。
对于实施范围,从证券品种来看,此次降低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适用于债券以外的其他业务,即股票类业务。债券业务(含现货和回购)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不降低。从结算参与人业务类型来看,实施范围包括结算参与人的经纪、融资融券、自营和托管业务,QFII托管业务结算备付金最低缴纳比例不变。
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再次下调据统计,自2019年以来,中国结算累计三次调降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
此前,中国结算分别于2019年12月将股票类业务最低备付金缴纳比例由20%调降至18%,以及2022年4月将股票类业务最低备付金缴纳比例由18%调降至16%,备受市场机构肯定。
差异化调降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是中国结算为提升结算参与人在货银对付(DVP)改革中的获得感,制定的一项改革配套措施。
中国结算根据各结算参与人的资金具体收付时点,对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进行差异化设定,对于付款时间较早及取款时间较晚的结算参与人收取更低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同时,为给予市场充分的制度适应时间,保障差异化备付金安排平稳落地,中国结算明确结算参与人可就托管业务自主选择适用差异化或固定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
自DVP改革于2022年12月26日实施以来,为适应DVP改革相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经纪、融资融券、自营等业务中基本均已逐步调整交收习惯,实现了尽早付款。
中国结算已于去年5月修订发布了《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2022年5月修订版)》,其中差异化备付金相关条款虽暂未生效,但市场机构对于差异化备付金相关安排已有充分认识和预期。
相较之前,此次中国结算关于差异化调降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在明确了正式实施时间等安排的基础上,进一步下调了差异化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的具体比例参数。
具体来看,付款时间在9点前、11点前和11点后对应的付款比例分别由14%、16%、18%调降至13%、15%和16%,取款时间在9点前和9点后对应的取款比例分别由18%、14%调降至16%和13%;对于选择固定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的托管业务,其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由16%调降至15%。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差异化降低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结算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提升市场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强市场机构在DVP改革中获得感。差异化降低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缴纳比例实施后,将实现股票类业务最低缴纳比例由16%降至平均接近13%。
此外,中国结算已于2023年4月7日发布差异化降低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缴纳比例的新闻稿以及《中国结算关于开展结算参与人托管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申报及变更的通知》,并完成结算参与人托管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初始申报工作。
目前,市场已做好相关准备,待中国结算完成《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修订后,即可支持自2023年10月起正式实施差异化降低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缴纳比例的安排。
在机构人士看来,本次调降将有助于提高券商的资金管理能力,缓解流动性压力,一定程度上提升券商的杠杆率与盈利能力,进一步降低全市场流动性风险,减少全市场资金占用,提高资金流动效率。结合近年来两次结算备付金调降政策实施来看,证券板块在历次调降后的市场表现均好于大盘。
差异化结算备付金调降稳步推进据悉,中国结算每月根据各结算参与人上月证券日均买入金额和对应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确定其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计算公式为: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上月证券买入金额/上月交易日历天数x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
其中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分为债券品种(包括现券交易和回购交易)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和债券以外的其他证券品种(即股票类业务)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
差异化降低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实施后,不变的内容包括两项:一是计算公式不变。中国结算每月根据各结算参与人上月证券日均买入金额和对应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确定其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二是债券品种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不变,债券品种(包括现券交易和回购交易)仍按10%计收。
关于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的变化,证券公司经纪、自营、信用业务及期货公司经纪业务适用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托管业务(不含商业银行作为结算参与人开展的QFII、RQFII托管业务),可选择适用差异化或固定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开展托管业务的结算参与人选择适用固定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的,其托管备付金账户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为15%。
适用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的,比例设定方式为:中国结算将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拆分为付款时点最低备付比例和取款时点最低备付比例,按照每月结算参与人主要于T+1日9点前、11点前、11点后付款,确定对应的付款时点最低备付比例(13%、15%、16%);按照每月结算参与人主要于T+1日9点前、9点后取款,确定对应的取款时点最低备付比例(16%、13%)。
此外,每月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根据结算参与人上月每日实际收付款时点情况,综合确定各结算参与人上月的付款时点和取款时点,以及对应的付款和取款时点最低备付比例,并按照付款70%权重、取款30%权重的加权计算形成当月适用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即结算参与人适用的最低备付比例=70%x适用的付款时点差异化最低备付比例+30%x适用的取款时点差异化最低备付比例。
记者还注意到,托管业务可以选择适用差异化或固定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
据了解,此安排主要是考虑到,部分开展托管业务的结算参与人可能暂不具备为其托管业务客户提供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的业务和技术条件。
为了稳妥推进差异化结算备付金调降工作,中国结算提出,结算参与人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托管业务自主选择适用差异化或固定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并已组织相关结算参与人完成了全部托管备付金账户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计收方式的申报工作,相关结算参与人均选择对托管业务适用固定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
对于托管业务均选择适用固定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的原因,管理人为便于管理资金头寸,形成稳定的最低备付金头寸管理预期,普遍建议托管人选择固定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避免因最低备付比例在不同托管人和不同月份之间的波动,增加其内部头寸管理难度。对于托管人而言,选择固定的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无需为其托管业务客户提供进一步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服务而开展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故亦倾向于选择固定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
业内人士预计,后续随着市场逐步适应差异化备付金安排,调整资金收付习惯,可能会出现部分托管人变更为差异化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计收方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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