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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了落实好文件中关于促进邮轮旅游发展的要求,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天津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天津市鼓励发展邮轮旅游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已向社会公布。
《实施细则》的制定实施,是鼓励发展邮轮旅游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邮轮公司和旅游企业在津开展业务。《实施细则》明确对在天津开展邮轮旅游业务的邮轮公司、在天津注册的具有资质的旅游服务机构进行有关奖励。奖励标准包括2个大项,6个分项,涉及邮轮航次、在津上岸观光游客人次、在津过夜游客人次、举办邮轮主题专场推介会和举办大型邮轮主题展会等事项。
此外,《实施细则》还对申报材料、程序、审核、监管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实施细则》详情请参见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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